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涉密资质)是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确认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格。 凡在涉密单位从事系统集成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资质。
(一)系统集成乙级资质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系统咨询乙级资质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咨询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咨询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三)软件开发乙级资质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从事软件开发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3.近3年的软件开发收入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四)综合布线乙级资质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2.从事综合布线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3.近3年的综合布线收入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五)安防监控乙级资质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从事安防监控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名。
3.近3年的安防监控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六)屏蔽室建设乙级资质申请条件
1.具有固定加工生产场地和专用设备,具备屏蔽室设计、制造、安装、检测等条件和能力,有自主研发的屏蔽产品,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从事屏蔽室建设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名。
3.近3年的屏蔽室建设和屏蔽产品销售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七)运行维护乙级资质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2.从事运行维护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名。
3.近3年的运行维护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6.获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软件开发1年以上。
7.三年内完成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不少于1个,涉密项目收入累计不少于30万元。
8.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措施完备,运维人员具有涉密项目从业经验,运维团队保持相对稳定。
(八)数据恢复乙级资质申请条件
1.建有洁净室或者百万级洁净间1间(含)以上,建立完备的常见品牌和类型存储设备备件库,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从事数据恢复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名。
3.近3年的数据恢复相关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九)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是指以印刷、复制等方式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资质介绍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是指以印刷、复制等方式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委托印制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 ;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
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含档案数字化加工
注:( 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
一、资质介绍
1、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审查认定制度。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应当取得相应保密资格;
2、经审查认证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
军队系统装备部门的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应当在列入《名录》的具有相应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中招标订货;承包单位分包涉密合同项目,分包单位应当是列入《名录》的具有相应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
3、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部门组成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
4、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国家保密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装备发展部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审查认定日常工作;
省(区、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下设办公室,由省(区、市)保密工作部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审查认证日常工作;
二、资质级别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绝密级)、二级(机密级)、三级(秘密级)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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